深圳DHL
当前位置: 首页-> DHL新闻
跟踪快件

其他查询
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监管要求
时间:08月28日 08:11
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受海关的监督管理,非经海关批准,货物不得入库和出库。保税仓库的经营者既要向货主负责,又要向海关负责,根据我国现行海关法令规定,海关监管有以下要求。

1.保税仓库低存放的货物,应有专人负责,并在规定的时间将上月所存货物的情况报送当地海关核查。

2.保税仓库不得对所存货物进行加工,如需改变包装、加刷条码,必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。

3.海关认为必要时,可以会同保税仓库的经理人双方共同加锁。海关可以随时派员进入仓库检查货物的储存情况和有关账册,必要时派员驻库监督。

4.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,货主或其代理人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,加盖“保税仓库货物”印章,并注明此货物存入保税仓库,向海关申报。

5.货主在保税仓库以外的口岸进口货物,应按海关对转口运输货物的规定板栗转口手续,货物运抵后再按上述规定办理入库手续。

6.保税货物复运出口时,货主或其代理人要填写出口货物报关单,向当地海关板栗复运出口手续。

7.对用于中、外国际航行船舶的保税油料和零件以及用于保修期限,免税维修有关国外产品的保税零件,海关免征关税或其他税收。

8.存放在保税仓库的保税货物要转为国内市场销售,货主或其代理人必须事先向海关申报。

·上一篇:了解液体货的装载要求和注意事项
·下一篇:概述快递配送中心选址的基本条件
©2009 深圳DHL International GmbH 版权所有